关于层转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苏教师〔2019〕2号)和《关于层转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苏教人师〔201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十项准则》,推动园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十项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各单位要做好《十项准则》进办公室、进公示栏等宣传工作,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领会精神、抓好落实,把《十项准则》的学习、研讨列入新学期教师集中学习的必备内容。
二、支部引领、党员示范,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将《十项准则》落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名教师党员,纳入党员冬训工作,做到支部引领、党员示范,发挥教师党员先锋作用,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在落实、长期坚持,融入各项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立即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从正反两方面入手,制定《十项准则实施细则》,列出列全正负面清单并进行校内公示。同时将贯彻落实《十项准则》融入到教师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将学习贯彻《十项准则》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学校校本研修课程体系;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四、选树典型,加强宣传,凝聚和传递正能量。结合“教育人才领航年”项目,各单位要开展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教师立德树人的先进事迹,凝聚榜样的力量,传递师德师风正能量,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各单位将制定的《十项准则实施细则》、《十项准则》学习、宣传工作、选树典型工作等相关材料于3月31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师资处,同时,各校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请一并报送。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2. 《关于层转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3. 《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汇总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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