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幼儿园章程
天域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全称为“苏州工业园区天域幼儿园”,目前有两个校区,总园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185号,分园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槟榔路155号,均属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直属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核心教育思想为“感受温暖体验成长”,营造“幸福教育、快乐幼儿、和谐校园”的育人氛围,努力引领务实的工作作风,将“把细节做到极致就是品牌”的原则融入平凡的保教工作之中,实现孩子健康、教师成长、天域发展的共同目标。将“仁爱——天域教师,尊重孩子 欣赏孩子;知性——天域教师,乐于学习 善于反思;勤勉——天域教师,合作互动 共同成长;创新——天域教师,锐意进取 敢为人先”定为天域幼儿园的教师誓言。着重培养幼儿“乐问、乐学、乐爱”的能力,让每一位幼儿都能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教学班班额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要求。。
第五条 幼儿园全面贯彻执行“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的方针和任务。
第六条 幼儿园将努力探索一套人本化、信息化、高能效的管理模式;培养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合作型的专业团队;构建一个互动式、网络化、全辐射的早教资源分享平台;创设一种多元化、体验式、自主性的学习环境;形成一系列具有视觉艺术特色、有创意和时代感的园本艺术课程。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幼儿园由园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评估和指导,人员编制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卫生部门的有关指示性决议,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二、负责制定园所管理目标、质量标准、规章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定全园计划和管理方案,统筹全园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三、组织全园政治、业务、文化学习,帮助全园职工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与健康,合理安排人力,发扬民主,调动全园职工积极工作,坚守岗位,完成全园工作任务。
四、勤俭办园,管理好全园的财力、物力,作好年度预算,统筹全年经费开支,加强经济管理。
五、做好本园内部关系的协调工作,处理好各种行政、业务事项,对工作要有预见性。
六、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及全体职工会议,研究园内主要工作。
七、协调本园与外部的关系,争取社会和家庭的密切配合。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抓好家长学校和家长学习班的开办,向家长传授科学育儿知识,使园所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
第九条 幼儿园设副园长一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做好园长的助手,努力完成保教业务及有关行政事务工作。
二、负责制定保教工作计划、业务学习计划,审阅教师工作计划、记录,指导帮助教师填好幼儿期末评语。
三、经常深入班级,调查研究,检查幼儿掌握知识技能和智力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和调整,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四、认真组织保教人员参加各类学习,督促保教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五、做好教材订购,教具添置及招收幼儿入园等保教行政工作。
第十条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幼儿园贯彻执行,依靠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园内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习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园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二条 幼儿园成立伙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伙食会议,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三条 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四条 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环节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二十八条 总务处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遵守《天域幼儿园会计职责》:
一、正确编报、决算、统一管理全园预算内外经费,定期向园长、上级管理单位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正确设立帐户,科目明确,帐目清楚。对出纳交来的凭证和上报表及时核对、记帐。
三、月底按时结帐,月初及时报帐,帐目完整正确。
四、每月将所有会计凭证编好号整理成册,年底将每月资料装订好存入档案。
五、切实管理好园内财产,健全财产保管制度,按财产的性质和用途设立固定资产、低档耐久、消耗品三大类帐册。
六、与出纳等后勤人员团结合作、分工不分家,做到后勤工作为教育第一线服务。
第五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 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 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 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幼儿园每日一班劳动值日制度”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 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七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教师应自觉遵守《天域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依法治园的意识。面向全体幼儿,注意个别差异,热爱孩子,尊重孩子。
二、认真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及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家庭的关系。
三、钻研教材,恰当处理难点、重点,并能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及班级特点组织教育活动,做到寓教于乐。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计划进行各项教育活动,不随意更改教学活动的时间、内容。
五、注意为人师表,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同事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六、通过家访、家园联系册、家长园地、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家园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合作、支持,拒收家长礼物。
七、关心、了解国内外幼教改革信息和科研动态,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研的一般方法,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不断提高科研能力。
八、认真做好兼职工作,乐于做份外事,节约用水电,爱护幼儿园财产。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家长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家长有权了解幼儿园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
第四十四条 家长有权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五条 家长有义务配合幼儿园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十六条 家长应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为孩子营造温馨、舒适的家庭环境。
第四十七条 家长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组织的家长培训,协助教师养成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四十八条家长应主动为幼儿园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
第八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五十条 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作好计划免疫和急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五十三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五十五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后,报园区教育局核准。章程的修订须由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园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由园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工业园区天域幼儿园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